您的位置:萧山网 >  章潘桥村  >  村务公开  > 正文

礼堂管理制度

更新时间:2019-01-31    内容来源:   

  章潘桥村农村文化礼堂是弘扬传承村域文化、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,也是召开村民大会、举办节庆典礼、文化礼仪、文体活动、村民议事、集会交流和观看电影的场所。为切实加强对文化礼堂的使用管理,规范服务,更好地发挥“文化礼堂 精神家园”的作用,制定以下管理办法:

  第一条:文化礼堂举办会议和活动,遵循“先申请后使用,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。使用单位、个人应填写“文化礼堂使用申请书”,提前一周向新发村委提出申请,办理使用手续,按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和安排,并按本村村民优先的原则(除特殊状况)进行安排。

  第二条: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、个人须有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管理及安全工作,各类会议、文化娱乐、电影、演艺等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、积极向上的原则,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,严禁进行违法违纪活动。

  第三条:文化礼堂是村重点防火单位,禁止在场内和舞台上吸烟、生火;严禁携带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,未经允许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乱接电线;禁止乱动消防设施;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。

  第四条:凡进入文化礼堂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礼堂管理规章制度,服从文化礼堂专职管理员的管理,遵守社会公德,讲究卫生,不准抽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丢果皮纸屑,不准喧哗,不准打架斗殴和破坏公物,不得在座椅墙壁上乱写乱画和随意张贴广告画报装饰物,对于违反公共场所纪律的人员,文化礼堂管理人员有权制止、教育,直至报警处理。

  第五条:为保证活动安全,举办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礼堂实际容纳量控制入场人数,不得超员。在举办活动期间,使用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事先与文化礼堂管理人员取得联系,并加强巡视,确保安全。

  第六条:文化礼堂要配齐,配全防火、防盗等设施,专职管理员应在每次活动前进行检查。

  第七条:文化礼堂举行会议或活动时,专职管理员应加强安全巡视,切实做好管理、服务工作,文化礼堂的所有安全通道在活动时必须同时开放,必要时志愿者、基层民兵连队、派出所等协助维持秩序,确保安全。

  第八条:文化礼堂使用完毕后,使用单位必须负责把所有设施还原,清理会场,由文化礼堂专职管理人员进行验收。

  第九条:此办法由章潘桥村委负责解释。

  第十条:本办法自文化礼堂开放之日起实施。

  蜀山街道章潘桥村村委



作者:金振未  编辑:金振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