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军炎
更新时间:2024-03-02 内容来源:
姓 名 洪军炎
所在单位 党湾镇曙光村
职 务 村委委员
分管工作:
一、村民委员会必须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,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,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、方针、政策,依法管理村级事务,维护群众利益,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。
二、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、政策的学习,带头学科学、学文化、学技术、学经济管理,不断提高组织和指导农业生产的基本技能。
三、实行民主决策。定期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,共同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生产、生活的重大事项。
四、村委会应支持共青团、妇女、民兵组织的工作,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五、村民委员会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思想,依法行政、勤政廉洁,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疾苦,及时解决村民生产、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六、村委会应定期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。年底应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,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。
七、村民委员会组织和带领全体村民通过调整产业结构,发展农村经济,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。
八、村民委员会要及时调解各类纠纷,化解各种矛盾,大力宣传《公民文明公约》,倡导互凉互让,尊老爱幼的良好社会风尚,全力维护社会稳定,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作者:孔纳慧 编辑:孔纳慧